一般电气设备都有检验制度,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由于使用于爆炸性危险场所,检验制度比一般电气设备要严格一些,需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检测中心按相应标准规定进行防爆检验,取得防爆合格证。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取得CCC证书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还需要通过安全标志等认证。

通用试验项目

       GB3836.1-2021标准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试验项目要求。

项目 依据和要求
外观、标志牌、镀层、油漆等 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及企业标准检查
防爆参数和结构 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及企业标准检查
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 按GB3836.3-2021第4.3,4.4条和GB3836.4-2010表5要求检查
联锁装置 按GB3836.1-2021第10、18、19条要求,联锁装置操作需用专用工具
内、外接地 按GB3836.1-2021第15条,检查接地标志、材质和尺寸等
接线 连接可靠、排列整齐、颜色分明
抗冲击和跌落试验 冲击试验按GB3836.1-2021第26.4.2条及表12、跌落试验按GB3836.1-2021第26.4.3条要求
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按GB3836.1-2021第26.4.5条要求:当要求外壳具备防护等级时,试验程序按GB4208的规定,旋转电机应按照GB/T4942.1的规定
绝缘套管扭转试验 按GB3836.1-2021第26.6及表13要求(施加力矩作用)
热试验 按GB3836.1-2021第26.5条,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最高表面温度试验,小元件点燃试验、热剧变试验等项目
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按GB3836.1-2021第26.8条和第26.9条进行热稳定(耐热、耐寒试验),按GB3836.1-2021第26.11条进行耐化学试剂试验。塑料外壳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制成,并应能承受GB3836.1-2021附录C.4规定的燃烧性能试验
灯具的非金属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按GB3836.1-2021第26.10条,没有防止光照保护措施的灯具需进行耐光照试验
非金属材料外壳部件的表面电阻 按GB3836.1-2021第26.13条要求,进行表面电阻测试(表面积大于10 000mm²)
电缆引入装置 按GB3836.1-2021附录A,进行夹紧作用和机械强度等试验
防潮要求

按GB3836.1-2021附录C,进行交变湿热试验:

①高压电气设备,+40℃,21d;

②低压电气设备,+40℃,12d;

③携带式电气设备,+40℃,6d

具有向壳外辐射电磁能和超声波能的测量 其能量控制应分别符合GB3836.1-2021第6.6.1、6.6.2和6.6.3条的要求
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(及其附带的插接装置)、携带式仪器仪表、灯具的轻合金外壳 按GB3836.1-2021第8.1.1条的要求,应通过按GB/T 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

       上表中所列的通用试验项目使用于隔爆型、增安型和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气设备,但按防爆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试验项目有所区别。